受疫情影响,公司无力支付工伤赔偿款怎么办?
近期,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宝山法院)执结了一起涉工伤的劳动仲裁案件。
执行干警积极利用网上办案化解纠纷,促成执行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。在宽限期内,被执行公司支付了申请执行人25万元工伤赔偿款。
本文作者
钱政骁
执行局 法官助理
法律硕士
案情简介
秦某与上海某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伤待遇发生争议,经宝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,该公司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26万余元。秦某系外地来沪务工人员,目前尚在治疗中,无固定生活来源,急需工伤赔偿款维持治疗和正常生活。因公司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,秦某向宝山法院申请执行。
一、沟通协调,保障基本民生
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称,受疫情影响,公司经营出现困难,目前无能力支付工伤赔偿款。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,其银行账户金额极少。但经进一步调查,被执行人对外尚有多笔应收账款迟迟未能回款,并非其所说的毫无还款能力,该案执行尚有空间。
在疫情封控期间,本案执行干警利用在线谈话等线上平台进一步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。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后果,包括限制高消费、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,若涉及民生案件,情节严重的话,可能会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和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。同时,执行干警建议被执行人同有关第三方公司沟通,尽快收回到期款项,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在线协商。
二、执行不停摆,在线和解化矛盾
5月11日,执行干警组织双方的诉讼代理人进行在线谈话,争取双方达成执行和解,为申请执行人尽快执行到这笔“救命款”。
被执行人
希望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可以给予我方一定的宽限期,并减免部分的执行款,我方一定尽快督促第三方公司支付款项。
我因工作受伤后,公司此前不管不顾,但我毕竟在公司工作了好几年,也是有感情的。今天既然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,我也想给公司一个机会。
申请执行人
执行干警
疫情之下,申请执行人急需这笔工伤赔偿款来进行治疗,希望被执行人拿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,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。
最终,在调解下,申请执行人同意免去部分款项,被执行人承诺在两周内由第三方公司一次性代被执行人支付25万元。
5月25日,被执行人表示25万元工伤赔偿款已汇入法院代管款账户。执行干警核实后,第一时间将款项发还给申请执行人,成功化解了这场劳资纠纷,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。
感谢法院在疫情期间仍能够在线执行,这笔赔偿款就像一场及时雨,真是帮了我和我的家庭大忙了!
申请执行人
另外,鉴于被执行人公司正在为复工复产做准备,经被执行人申请、申请执行人同意,执行干警根据宝山法院《关于出具<自动履行证明书>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向其送达了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,并为其减免执行费用,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。
受疫情影响,许多企业停工停产,由此产生的各种矛盾将增多,部分劳动者面临失业、收入减少等风险。法院在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疫情下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时,应既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又兼顾促进企业稳定发展。在执行过程中应秉持善意文明理念,在全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,减轻企业复工复产的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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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D
来源丨上海宝山法院
小编丨俞欣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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